纳溪区即将有1370余名残疾人从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保险中获益

日期:2011-11-10 浏览: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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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1月9日召开的“纳溪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大会”上获悉,该区将会有1370余名重度残疾人在即将开展的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获益。

  根据纳溪区人民政府印发的《纳溪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1000元10个档次,农村和城镇重度残疾人可自愿选择缴费档次,其中最低档次的缴费由政府承担,即16周岁至60周岁的农村和城镇重度残疾人,每年将获得政府100元的缴费补贴,60周岁以上的每月将直接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